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电话通知。
领取准考证: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于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7日到哈尔滨市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双城区东直路128号);
3.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0451-53169712;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佩带口罩并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且岗位未被取消的考生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公布成绩
面试后,考生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双城区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双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已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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