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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08 16:47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亲属关系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引才各环节报考者、考务工作者均应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七、福利待遇
(一)凡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贵州省黔东南州政策标准执行。
(二)符合享受安家补助费和安置住房的,按《黎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引才(第一批)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九、本次引才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县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十、联系电话:0855-622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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