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4)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折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于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5.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前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携带7天内有效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及14天流调行程表(附件5),否则不能参加。
六、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均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教师在所报考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应征入伍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调离哈尔滨新区教师岗位。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8080053。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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