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或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仅面向研究生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仅面向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结构化面试占60%和专业化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面试总分仍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四)签约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就业意向协议书》签订对象,具体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签约时应聘人员必须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凡未按要求签约的,作为主动放弃处理,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如出现同分现象,笔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仅面试岗位按专业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成绩仍相同,另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健委组织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shui.gov.cn/)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 2021年 8月 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2021年8月30日至31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到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有关书面说明)。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手续。聘用结果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未满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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