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切实加强县医疗健康总院领导班子建设,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组通〔2021〕88号)等精神,经县委同意,公开竞聘盐池县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总会计师。现将有关事宜笔试面试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竞聘县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总会计师各1名。
二、竞聘范围
县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公开竞聘范围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职工,总会计师公开竞聘范围为全县在编在岗职工。
三、公开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副院长竞聘资格:
(一)具有从事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班子工作经历、二级公立医院中层正职工作经历或医疗健康总院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二)具有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卫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总会计师竞聘资格:
(一)具备政府会计业务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可放宽至大专),熟悉财经法规,事业编招聘网,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财经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四)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及以下(197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女性48周岁及以下(197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
(一)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仍在影响期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司法部门、金融系统备案的失信人员;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22日
报名地点:县卫健局党办 电话:6012396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须填写《盐池县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总会计师公开竞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总会计师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卫健、巡察、信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单位)意见。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经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职位与竞聘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1∶3。
(三)资历量化
由县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总会计师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公开竞聘人员近3年的学习经历、岗位经历、任职资历、年度考核、工作实绩、表彰奖励等资历评价要素进行量化,填写《盐池县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总会计师公开竞聘资历量化表》
(四)差额考察
1. 民主测评。由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到参加竞聘人员所在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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