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邹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21年邹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1年4月6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如因疫情等原因造成考试时间变动,将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另行通知。
笔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检验、药学五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由评委现场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事业编招聘网,并对报名资格、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21]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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