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