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7-03 19:26
(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方式:考试考核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面谈。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面谈实行百分制打分,取面谈考官的平均分为面谈得分,面谈成绩当场宣布。根据面谈情况确定入围参加面试人员。面谈成绩8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 面试。面试重点测评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