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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7 17:05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及网络查询证书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本笔试面试公告及附件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899228(龙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0762-6752568(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本笔试面试公告由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2-6881880(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附件:
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1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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