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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7 17:04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交流等工作的意见》(金东组[2019]64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笔试面试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笔试面试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面向金东公安辅警岗位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面向金东公安辅警招聘的岗位,事业编招聘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在编在岗的辅警人员,即防暴岗位、村警岗位以及《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辅警及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员额核定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巡防、专业技术、文职(包含区反恐办驻分局国保大队人员、禁毒大队从事机关文职工作的禁毒社工、基础大队从事流动人口“一标三实”检查考核工作的协管员、派出所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员)等岗位的辅警;
(2)在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工作满五周年。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3月27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7时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3月25日9时—3月27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3月29日9时—3月3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21]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对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4月24日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面向金东公安辅警岗位由笔试、面试、实绩考核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区人力社保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向金东公安辅警岗位实绩考核由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实施,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于笔试前公示。金东公安辅警的实绩考核评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实绩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2。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21年4月24日上午
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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