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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08:01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本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聘用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三年。
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后连续工作未满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0-83158637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510-82823315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无锡市梁溪区纪委0510-83158842。
十三、本笔试面试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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